通告医院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

尊敬的患者及家属:

近期新冠疫情形势严峻,为持续做好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您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疫情防控相关法律法规和通知要求,现将我院门诊、住院等重点区域疫情防控措施再次向广大患者和家属告知:

分区就诊须知:

一、凡石家庄市、邢台市、北京市、黑河市、沈阳市、大连市等中/高风险地区来乐返乐人员请直接到北院区一楼东侧发热门诊就诊。

二、凡境外回国人员请直接到北院区一楼东侧发热门诊就诊。

三、凡有发热(体温≥37.3°C);或呼吸道症状者请直接到北院区一楼东侧发热门诊就诊。

四、其他普通患者请到各专科就诊。

门诊:

一、医院各口人员请按照预检分诊“入口、出口”指示标识秩序通过。

二、医院时请全程正确佩戴口罩,并出示健康码,老年人及使用老年机人员携带身份证进行登记,经体温检测低于37.3℃方可医院。

三、任何人员不得隐瞒病情和接触史,患者及陪同人员需主动配合医务人员进行新冠肺炎疫情方面的专项流行病学史询问。

四、医院在挂号、缴费、使用自助机、取药等区域候诊时至少保持一米间距,在诊室候诊时严格遵守一医一患一室要求,避免聚集。

五、注意个人卫生,避免用未清洁的手触摸口、眼、鼻,打喷嚏、咳嗽时用纸巾遮住口鼻或采用肘臂遮挡等。

六、发热门诊就诊患者一律进行2次核酸检测(间隔>24小时)。

住院:

一、所有患者住院期间无故不得离开病房,谢绝一切探视,严禁无关人员进入病区,新入院患者及陪护人员必须进行核酸检测。

二、住院过程中,轻症患者不陪护,重症患者根据病情经护士长同意报科主任批准后安排陪护且人员相对固定,对陪护人员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并登记,陪护人员必须符合无发热、无疫区旅居史及接触史条件,未经登记不得陪护。

三、患者及陪护人员,请遵守病区管理规定,正确佩戴口罩,勤洗手,不吸烟、不串访,不聚集;患者及家属佩戴的口罩,请不要随手丢弃,应将废弃口罩丢入灰色污物箱内。

四、病区医务人员识别并核实陪护人员身份后,对陪护人员进行每天2次的体温监测,并记录。如遇体温异常,需停止陪护并到发热门诊就诊,医务人员将追踪检查结果。

五、陪护人员需配合医护人员做好病房开窗通风,通风时间至少每日2-3次,每次20-30分钟。

疫情期间,为确保患者及家属安全,请您积极协助严格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防止人员集聚,避免交叉感染,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的有关规定,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感谢您的配合与理解!

医院

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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