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安市
警情通报
4月23日8时许,在迁安市兴安街道某小区核酸检测点,黎某(女,36岁,黑龙江省绥化人)对疫情防控志愿者劝说其按要求佩戴口罩一事不满,拒绝配合,并推搡志愿者。李某(男,37岁,河北省迁安人,系黎某丈夫),在志愿者劝说黎某佩戴口罩过程中,当众辱骂志愿者。黎某二人的行为严重扰乱疫情防控秩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之规定,迁安市公安局依法对黎某作出行政拘留七日,并处罚款叁佰元整的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之规定,迁安市公安局依法对李某作出行政拘留三日的处罚。
警方提示:当前正值疫情防控关键时期,希望广大市民自觉配合防疫工作,遵守法律法规,齐心协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对拒不配合、妨害疫情防控工作的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
迁安市公安局
年4月23日
南堡经济开发区
河北唐山南堡经济开发区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唐山市科信化工有限公司
违反疫情防控指令的通告
年4月23日,治安分局在排查中发现唐山科信化工有限公司货车司机李某强、郑某利、韩某明违反闭环管理规定在区内流动,三人同时存在从确诊病例所在市返回未按规定报备情况。三人未执行疫情防控政策,离开和返回居住地均未向属地报备并落实相应管控措施,为我区疫情防控工作带来极大风险隐患。目前,以上3人全部落实集中隔离措施。现将对唐山科信化工有限公司及李某强等3人的处罚决定通告如下:
依据年2月11日《南堡开发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对不主动报备人员集中隔离观察费用自理的通告》规定,李某强等3人因违反了唐山市外来返南堡人员抵南堡后应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村)进行报备,特别是有疫情发生地旅居史的来返南堡人员要提前报备的规定,造成迟滞隔离管控,因此,集中隔离管控期间产生的食宿费用全部由个人承担,拒不缴纳的依法执行。
唐山科信化工有限公司履行单位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不到位,思想上存在重视不够,落实疫情防控政策不严不细问题。经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收回该公司所有车辆通行证件,要求区域管控期间,该公司运输车辆未经防控办批准严禁出区。
疫情防控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积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开展,阻断疫情传播是每个单位、每位公民义不容辞的社会责任和必须承担的法律义务。让我们携手并肩、共同努力,筑起疫情防控的铜墙铁壁。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发现违反疫情防控政策、指令人员,可以拨打防控办举报或公安机关报警电话举报。
河北唐山南堡经济开发区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年4月23日
乐亭县
4月22日,乐亭县公安局快速查处一起拒不执行政府命令案。
4月22日早上6时许,乐亭县居民白某某、张某某、刘某某、宋某某、李某某违反封控规定,在封控期间私自离开封控区域到乐亭南市场小江肉店工作,后被巡逻人员当场查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条之规定,县公安局对白某某等五人分别给予行政处罚。
编辑:晚小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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