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下半年乐亭县疫情防控用物资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TSXS-- 招标人:乐亭县发展和改革局(乐亭县疫情防控物资保障组)
资金来源:其它 投资金额:.22万元
年下半年乐亭县疫情防控用物资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为确保我县常态化情况下,防疫物资有效供给,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管理等规定,年乐亭县防疫物资耗材采购计划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供应商,项目资金来自财政拨款+红十字协会捐款+专项贷款,受乐亭县发展和改革局(乐亭县疫情防控物资保障组)委托代理本项目的采购工作。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SXS--
项目名称:年下半年乐亭县疫情防控用物资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A包(社会面).万元,B包(医疗系统).万元
最高限价:A包(社会面).万元,B包(医疗系统).万元
采购需求:年乐亭县疫情防控用物资采购,具体数量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按甲方需求分阶段供货。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节能、环保产品采购政策;
(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68号)等相关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产品中属医疗器械的,所投医疗器械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投标人如为生产企业需具备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人如为经营企业需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4、信誉要求: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3.5、通过信用中国”、“信用中国河北”、“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对供应商在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并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以开标当日在线查询结果为准)。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年6月27日至年6月29日,每天上午8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不休)
方式:在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售价:元,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年7月2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
报名前请发邮件获取报名表
联系人:徐先生
手机:
邮箱:zhaobiaobu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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