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乐亭县面向乐亭县及县外公开竞聘河北乐亭经济开发区二级岗位3个。
▼▼▼
关于公开竞聘
河北乐亭经济开发区二级岗位的公告
为进一步推进河北乐亭经济开发区人事和薪酬制度改革,根据省、市关于开发区改革有关要求,经县委研究决定,面向乐亭县及县外公开竞聘河北乐亭经济开发区二级岗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竞聘岗位数量
乐亭经济开发区二级岗位3个。
二、报名范围及条件
1、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国有企业工作人员,具有开发区、经济部门或相关工作经历的优先。乐亭县以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竞聘的需征得所在地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国有企业工作人员参加竞聘需征得人事管理部门同意。
2、机关工作人员:任正科级领导职务、二级主任科员及以上职级,或任副科级领导职务2年以上,或任三级、四级主任科员及相当层次职级累计2年以上,或任四级主任科员及相当层次职级2年以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人员需任正科级领导职务或副科级领导职务2年以上,专业技术人员需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及以上,或中级专业技术职务2年以上;国有企业人员:县区主要国有企业主要负责人,市属以上国有企业比照正科级别管理人员。以上任职时间计算截至年10月。
3、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4、年龄不超过48周岁(年10月及以后出生,乐亭县园区现有人员可适当放宽)。
5、上一年度考核结果为称职(合格)等次及以上。
6、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竞聘:
1、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审查以及受党纪、政纪处分影响使用的人员。
2、新提拔人员任职试用期未满或新任职未满一年。
3、其他影响聘用的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审核
1、可以现场报名也可采取邮箱、传真、邮寄等方式报名(县外人员现场报名需提前电话联系)。
现场报名或邮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