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亭检察院开展河渠水环境治理回头看

本文转自:河北法制报

乐亭县人民检察院将河渠水环境治理作为一项常态化工作,定期对滦乐灌区中支渠等全县重点河流进行巡查。7月8日,乐亭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高强带队,对该县河渠治理整顿工作进行“回头看”,全面开展巡河检查工作。

检查过程中,高强一行扎实开展“地毯式”排查,重点对已经制发检察建议的水域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检查,并详细察看了河、渠内是否还存在向水体排放、倾倒各类废弃物等情况。             李丛 吴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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