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医疗机构面向社会开展新冠病毒
核酸检测服务的公告
为满足广大市民和企业复工复产人员对于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的实际需求,在6月24日公布的基础上,我市新增加了8所医疗机构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现一并公示。从即日起,我市具有核酸检测能力医疗机构面向社会提供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服务。
1.医院:-
2.医院:-、-
3.医院:-(工作时间),-(夜间及节假日)
4.医院:-
5.唐山市妇幼保健院:-
6.医院:-、-(工作时间)
7.医院:
8.医院:-
9.医院:-
10.医院:-
11.医院:-
12.医院:-
13.医院:-
14.医院:-
15.医院:-
16.医院:-
17.医院:-
18.医院(医院管理):-
19.医院:-、-
20.医院:-
21.医院:-
22.医院:-
23.医院:-
24.医院:-、
25.医院:-
26.医院:-
27.医院:-
28.医院:-
29.医院:-
30.医院:-
31.医院:-
32.医院:-
33.医院:-
34.医院:-
35.唐山市传染病院:-
提示:
疾控中心承担政府分配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应检尽检任务,不面向个人服务。其中单位如下:
1.唐山市疾控中心
2.玉田县疾控中心
3.乐亭县疾控中心
4.路北疾控中心
5.迁安市疾控中心
6.滦南县疾控中心
唐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年7月14日
来源
唐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编辑
杜宇昕
审核
邢丁金宗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