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亭县
一、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1.细颗粒物(PM2.5)浓度比年下降7.81%,达到59微克/立方米,综合指数达到6.40(12月底前)。
2.地表水国、省、市控监测断面水质达标率%、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12月底前)、全年城区不出现黑臭水体。
二、“一港双城”(城镇化)工作
1.完成“多规合一”规划编制工作(12月底前)。
2.实施城区集中供热、第四实验小学迁址新建、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高效节水灌溉项目、水悦花苑二期、经开区路网及配套设施建设、华阳区域能源中心、河钢产业升级及宣钢产能转移7个重点项目建设,完成投资.9亿元(12月底前)。
3.实施发展大路周边二期棚户区改造项目,开工套(10月底前)。
4.完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任务6万平方米(12月底前)。
三、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1.对标京津冀乃至全国先进城市,完成消减下放第一批30项审批事项(2月底前);完成消减下放第二批11项审批事项(3月底前);实现全国审批事项最少(6月底前)。
2.对标京津冀乃至全国先进城市,完成消减收费项目2项,降低收费标准2项(2月底前);完成消减收费项目2项,降低收费标准2项(3月底前);实现全国收费标准最低(6月底前)。
3.对标京津冀乃至全国先进城市,做好提升审批效能工作,“7项改革”全部落实到位(9月底前)。
4.打造“预约服务”服务品牌模式,在省内外叫响(9月底前)。
四、建设环渤海地区新型工业化基地工作
1.完成压减过剩产能任务,杜绝“地条钢”非法生产。
2.地区生产总值同比增长9.5%。
3.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7.5%以上。
4.规模以上工业主营业务收入利润率达到7.5%。
5.省级以上开发区主营业务收入等主要经济指标增长不低于15%。
6.工业和技改投资增速分别达到10.5%以上、11%以上。
7.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8家以上。
8.新增新三板及以上成功挂牌上市企业1家。
9.民营经济增加值增长9%以上。
10.新增中小微企业家以上。
五、推进海洋经济和临港产业发展工作
1.实施亿元以上项目58个,完成投资亿元(12月底前)。
2.引进亿元以上装备制造项目5个,其中含10亿元以上项目1个(12月底前)。
3.实现海产品产量17.12万吨,其中含远洋捕捞3.4万吨(12月底前)。
六、科技创新与新兴产业发展工作
1.全社会研发投入占地区GDP比重达到1.60%。
2.高新技术企业数量新增5家,达到9家。
3.科技型中小企业数量新增62家,达到家。
4.技术合同交易额达到3.9亿元。
5.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1.99件/万人。
6.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增速13%以上。
七、民生事业工作
1.改扩建小学3所(12月底前)。
2.户、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按年低保线元全部脱贫(12月底前)。
3.建立“村收集、乡镇转运、县集中处理”模式,集中开展农村垃圾清理整治;引进市场机制,开工建设1座垃圾焚烧厂,实现村庄周边无垃圾积存,垃圾处理率达到90%(12月底前)。
4.完成户农村改厕任务,4月底前开工,12月底前完工。
5.行政村主街道硬化率达到90%以上(12月底前)。
八、文化旅游产业融合发展工作
1.年文化产业增加值增速15%以上,旅游接待人数同比增长18%,新增规模以上文化企业2家以上。
2.3A级以上景区游客服务中心全部达到省统一标准,4A级以上景区全面完成与省旅游云数据中心的对接(12月底前)。
3.新建(改建)旅游厕所12座(12月底前)。
九、人才工作
1.开展提升管理者素质培训3次、各类技能人才培训3次,培训人员不少于人次,新认定见习基地5家(12月底前)。
2.确保“唐山市甲醇轻烃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唐山市粗苯精制工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通过验收(12月底前)。
3.选派驻外挂职招商干部50人左右(5月底前)。
4.实施农村青年实用人才“金字塔”培养工程,开展不少于0人次的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农村实用人才资源总量达到00人(12月底前)。
十、重大项目推进工作
1.推进河钢乐亭基地、腾龙再生二次资源综合利用等7个省级重点项目,年度完成投资54亿元。其中,河钢乐亭基地、腾龙再生二次资源综合利用、榕泽钢材金属表面处理制品3个项目于5月底前开工建设,环卫装备生产、华北康港建筑设备研发及创新制造2个项目于12月底前完工。
2.推进12个市级重点项目,年度完成投资.4亿元(12月底前)。其中,6个项目新开工建设(9月底前),6个项目完工(含2个新开工项目,12月底前)。
3.推进重大项目建设。河钢乐亭基地项目,4月份主体项目开槽;年度完成投资亿元。北京环卫集团新能源环卫电动汽车项目,5月实现一期完工试产,全年完成投资6.5亿元。
4.完成年度总体任务。实施总投资10亿元以上项目5个,总投资5-10亿元项目5个,年度完成投资5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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