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宁夏一对双胞胎犯罪,父母失职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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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身边总能看到一些熊孩子,哪怕做错了事情,家长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只要一句“TA还只是个孩子”,就可以将孩子一切过错敷衍过去...倘若被熊孩子坑的人再继续深究,反倒显得自己不够“大度”,这样的事情经常在现实生活中上演。

其实,熊孩子的坏习惯不是一朝一夕养成的,和家长的教育密不可分,有的时候如果家长不会管教,以后社会上自然有人帮家长管教。近日,永宁县就用实际行动给“不会教育”孩子的家长上了一课!

近日,永宁县人民检察院以不公开听证的方式,向怠于履行以及不能正确履行监护职责的未成年人监护人送达了训诫书和督促监护令,促使未成年人父母肩负起监护人职责,加强对未成年人的管教。这是《家庭教育促进法》实施以来,永宁县人民检察院发出的首份训诫书。

华华(化名)和洛洛(化名)是一对双胞胎,今年15周岁,二人皆是永宁县某中学的学生。年1月27日-30日,双胞胎与其他3名未成年人多次盗窃他人手机、充电器、衣服等财物,价值余元。永宁县人民检察院在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检察监督工作中发现,双胞胎父亲长期在外打工,疏于对孩子管教,而双胞胎的母亲不能正确管教孩子,对于孩子的吸烟、逃课、夜不归宿、撒谎等不良行为未采取有效管教措施,也不配合学校进行教育管教,反而为孩子辍学外出打工而报假警,放任双胞胎未完成义务教育辍学当童工,最终导致双胞胎的不良行为升级为盗窃他人财物的违法犯罪行为。

对于双胞胎父母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不能正确履行监护职责的情形,永宁县人民检察院向其父母发送了书面训诫书,警示提醒李某夫妇应当加强对孩子的家庭管教、责令李某夫妇纠正错误的管教方式并诫勉督导李某夫妇正确履行监护职责。同时向李某夫妇发出督促监护令,督促其正确肩负起监护职责,加强对孩子的管教。经检察官释法说理及训诫,双胞胎母亲李某流下自责和悔恨的泪水。

发出训诫书和督促监护令后,永宁县人民检察院委托银川阳光未成年人社会服务中心对李某及双胞胎开展了家庭教育指导,同时,与他们签订了分级预防观护帮教协议,对华华和洛洛开展进一步的帮教。随后,永宁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跟进监督,促使训诫书、督促监护令以及分级预防工作取得实效。(信息来源:新消息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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