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
秦皇岛市人大常委会任免人员名单
(年2月24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6次会议通过)
任命:
胡永军为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免去:
董宝军的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关于黄立新任职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秦皇岛开发区、北戴河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经市政府第15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任命:
黄立新为秦皇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已满,正式任职。
秦皇岛市人民政府
年2月17日
邯郸
邯郸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2号
邯郸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于年2月25日任命:
周全义为邯郸市监察委副主任、代理主任
邯郸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年2月25日
邯郸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贾兆军同志辞职请求的决定
邯郸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定:
接受贾兆军同志辞去邯郸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报邯郸市人民代表大会下次会议备案。
邯郸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年2月25日邯郸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任命:
周全义为邯郸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代理主任;
王辉为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免去:
王牛昌的邯郸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选举任免代表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张继红的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
孙保卫的邯郸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职务;
李建军的邯郸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陈龙民的邯郸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罗汉涛的邯郸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保定
保定市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命人员名单
(年2月25日保定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张金科为保定市乡村振兴局局长。
保定市人大常委会任免人员名单
(年2月25日保定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一、任命:
刘宪海为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二、免去:
刘玉婷(女)的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
保定市人大常委会任免人员名单
(年2月25日保定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一、任命:
付燕江为保定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二、免去:
武新雷的保定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崔立周任保定市疾控中心党委副书记、主任
2月22日,保定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召开领导干部大会。会上宣布崔立周同志担任保定市疾控中心党委副书记、主任职务。
唐山
乐亭县人民政府关于谢晨耕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乐政字〔〕6号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县直各单位:
经县政府研究决定:
谢晨耕同志任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刘铭磊同志任市场监督管理局城关第二分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翟明哲同志任市场监督管理局汀流河分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王维波同志任市场监督管理局闫各庄分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张瑞林同志任市场监督管理局胡家坨分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商树权同志任市场监督管理局毛庄分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张志国同志任市场监督管理局汤家河分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乔九梅同志任供销合作社理事会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供销合作社副主任职务;
张慧明同志任供销合作社理事会副主任,免去供销合作社副主任职务;
赵玉刚同志任供销合作社理事会副主任,免去供销合作社副主任职务;
何志田同志任供销合作社监事会主任,免去供销合作社副主任职务;
郭建勇同志任县城市供水中心主任,免去自来水公司经理职务。
免去:
田春卿同志农业农村局副局长职务;
郭艳华同志(女)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职务;
王晓丽同志(女)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职务;
刘立茹同志(女)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刘向东同志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检查大队大队长职务。
乐亭县人民政府
年2月17日
石家庄
赞皇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于彦军同志辞去赞皇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年2月25日赞皇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的有关规定,赞皇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定:接受于彦军同志辞去赞皇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的请求。
年2月25日
赞皇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赵兰科同志辞去赞皇县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请求的决定
(年2月25日赞皇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的有关规定,赞皇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定:接受赵兰科同志辞去赞皇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
年2月25日
赞皇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孙粒杰同志辞去赞皇县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请求的决定
(年2月25日赞皇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的有关规定,赞皇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定:接受孙粒杰同志辞去赞皇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
年2月25日
赞皇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名单
(年2月25日赞皇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决定免去:
张万军同志赞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职务;
秦文喜同志赞皇县统计局局长职务;
侯季祥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职务。
决定任命:
杜晓伟为赞皇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张万军为赞皇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赵兰科为赞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孙粒杰为赞皇县统计局局长。
年2月25日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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