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亭法院开展木兰有约送法进校园法治宣

为积极落实“送法进校园”活动,践行法治副校长做好法治宣传和普法教育工作,共同营造文明、平安、和谐的校园环境。近日,乐亭法院与县妇联、县检察院共同组成“木兰有约”法治宣讲团,走进乐亭县姜各庄初中,为该校余名学生开展“木兰有约”法治宣讲活动。

活动中,姜各庄法庭庭长吕晓颖作为姜各庄初中法治副校长,基于对青少年学生心理的细致了解,以真实案例为切入点,用通俗易懂的语言深入浅出的讲解《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相关内容。并结合自身职能,具体介绍了近年来法院在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方面所取得的实际成效,让同学们现场感受法律的魅力,使法治理念在学生们心中深深扎根。

“与法同行,共护成长”。今后,乐亭法院将持续以“木兰有约”为依托,不断加强与县妇联的协调联动,常态化开展普法宣传活动,为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贡献法院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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