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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亭有一名在读的高中生,
频频向初中母校同学
索要“保护费”,
5月8日,
该高中生因涉嫌寻衅滋事罪,
被乐亭警方刑事拘留。
该高中生A某,乐亭姜各庄镇人。年A某还在上初中时,就以收取“保护费”为名,采取威胁、打骂等手段,开始将黑手伸向同届和下届男同学,每月向他们索要50元。
学生B某家庭困难,父母每月才给元,除去交给A某50元“保护费”外,只剩下50元,有时饭费不够,只好饿一顿。
A某毕业在县城上高中后,仍执迷不悟,继续作恶。为了便于收缴“保护费”,他还在学校找了“替身”,由“替身”把收上来的“保护费”,通过